为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牢固树立人才引领发展战略地位,加快集聚爱国奉献的各方面优秀人才,让各类人才的创造活力竞相迸发,推动浙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浙江省将引进省级“人才计划”创新长期项目、创业人才项目和外专人才项目。
一、引进对象
主要围绕浙江省内重点发展的泛印刷、纺织、新材料、高端装备、生命健康、清洁能源、数字经济等产业领域的智力人才需要,对象为在浙江或拟来浙江的科技创新人才。其中,拟来浙江对象以浙江企业拟引进的科技创新人才为主,也可以是符合浙江产业发展方向的创新项目负责人。
二、申报条件
创新长期项目:
1、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2、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职务,或在国际知名企业、机构担任中高级领导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3、申报企业成立1年以上;
4、引进后应需在浙江连续工作5年以上且每年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
创业人才项目:
1、一般不超过55周岁;
2、在海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有海外创业工作经验或国际知名企业担任过中高层管理职务;
3、申报人投入资金2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比不少于30%,且为企业第一大股东;
4、企业成立1年以上、5年以下且注册资金实际到位不低于50%。
外专人才项目:
1、一般不超过65周岁;
2、申报人为非华裔外国专家,且符合上述创新长期项目条件。
三、申报流程
1、申报条件
申报人填写申报书(扫描附件二维码),填写完成后,将申报书及附件一起发送至邮箱liuh@chinaoverseashr.cn;
申报人需提交以下附件:
(1)个人资质证明(学历学位、身份证或护照、在海外任职的证明材料
(2)主要成果证明(代表性论著:SCI、CSSCI收录论文的检索报告(权威检索机构盖章)报告含有影响因子等指标、近五年论文论著材料复印件、专利证书、产品证书等)
(3)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等相关材料
(4)其他(包括获得的重要奖项、在国际学术组织兼职、在国际学术会议做重要报告等情况)
2、审核流程
申报人申报后,由相关部门依次进行审查推荐、资格复审、集中评审、实地核查后,公布入选名单。
四、支持政策
对省级“人才计划”创新长期项目、创业人才项目和外专人才项目入选者,授予“浙江省特聘专家”称号,提供相应工作条件和特定生活待遇,主要有:省政府给予100万元科学技术人才奖励,地方政府予以相应配套;优先推荐申报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可直接认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优先推荐参评有关荣誉称号和各类奖励;可根据需要聘请担任有关平台和载体的重要职务;提供签证、居留、子女入学、住房等便利。
对海鸥计划项目入选者给予50万元省政府科学技术人才奖励,根据引进人才实际需要,可为其提供出入境、医疗、保险等方面便利。
由浙江申报并入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各类创新长期项目、创业项目的引进人才作为“浙江省特聘专家”的当然人选。由浙江申报并入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创新短期项目的引进人才作为海鸥计划项目的当然人选。此外,在外省申报入选创新类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年龄不超过58周岁(1961年3月1日后出生)、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或聘期结束不再续聘、全职到浙江从事创新工作的人才,可申请直接认定为省级“人才计划”人才。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18895695652(同微信)
邮 箱:liuh@chinaoverseashr.cn
附件:申报书二维码